關于《封丘縣耕地占補平衡管理辦法》的政策解讀
時間:2023年10月24日 點擊次數:1142
近日,縣政府印發了《封丘縣耕地占補平衡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:
一、起草背景
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指出,耕地保護要求要非常明確,18億畝耕地必須實至名歸。耕地占補平衡是嚴格耕地保護的一項重要制度,中央領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,要求帶著保護耕地的強烈意識去做耕地占補平衡工作。近年來,我縣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,在嚴格保護耕地的同時,有效保障了我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。但今后實現耕地占補平衡難度將日益增加。按照《河南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補充耕地項目管理的通知》(豫自然資辦發〔2022〕50號)要求部署,進一步提升我縣耕地占補平衡管理水平,研究制定了《封丘縣耕地占補平衡管理辦法》。
二、起草依據
主要依據《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國土資源部關于改進管理方式切實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的通知》(國土資規〔2017〕13號)、《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的實施意見》(豫發〔2018〕2號)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要求。
三、出臺意義
《辦法》的出臺是嚴格耕地保護的重要舉措。本辦法以堅持從嚴從實為基本原則,嚴格耕地占補平衡管理,嚴把選址關、嚴把驗收關、嚴把利用關,確保補充耕地來源明、數量實、質量真,確保耕地占補平衡落實到位,牢牢守住我縣耕地紅線。
四、主要內容
《辦法》共19條,主要對耕地占補平衡立項、實施、驗收、補充耕地利用監管、資金管理等內容做出了規定。
第1條至第3條主要規定了《辦法》的制定目的和依據、耕地占補平衡基本原則等內容,在《辦法》中起著統領性作用,集中反映了《辦法》的制定精神和宗旨,是整個《辦法》制度安排的集中體現。其中第3條明確了上級下達封丘縣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保護面積具體指標。
第4條至第9條主要規范耕地占補平衡立項應遵守的規定和立項流程。特別強調上級最新要求:項目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。禁止開墾嚴重沙化土地,禁止違規毀林開墾耕地,禁止在自然保護區內、生態保護紅線內、25度以上陡坡、不穩定耕地區域及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區域開墾耕地。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和最新年度變更調查為耕地的地塊,不得立項作為占補平衡新增耕地。其中第五條強調了歷史形成的未納入耕地保護范圍的園地、殘次林地等適宜開發的農用地擬整治為耕地的,必須經縣政府組織可行性評估論證、省自然資源廳組織復核認定后方可納入耕地占補平衡項目立項范圍。
第10條至第13條明確了耕地占補平衡項目實施應遵守的規定。特別強調,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對項目主要信息要進行公開,接受社會監督。
第14條至第16條規定了耕地占補平衡項目驗收的流程及要求。并強調要簽訂后期管護協議,確保耕地不撂荒,可永續利用??h自然資源局負責及時報備項目信息,并對新增數量和質量耕地進行核實。
第17條規定了補充耕地利用監管措施。各相關鄉(鎮)和村要切實履行補充耕地主體責任,將新增耕地利用情況納入“一網兩長”監管范圍,加大日常巡查力度。
第18條規定了資金管理實行??顚S?。
第19條規定了施行日期及本辦法有效期2年。